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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江北城区大型超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008-11-12 09:17  文章来源:武陵区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区直及驻区相关单位、各有关超市:
  为了切实加强市江北城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居民群众食品安全,根据国务院503号令“食品安全由地方人民政府总负责的规定”,特制订本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整治时间
  2008年10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二、领导小组
  组 长:陈卫平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食安委副主任
  副组长:雷建雄 区商务局局长、区食安办主任
  梁建平 市工商局武陵分局局长、区食安委成员
  李菊权 市质监局一分局局长、区食安委成员
  成 员:朱建民 市质监局一分局副局长、党组书记
  袁一华 市工商局武陵分局副局长
  吴忠平 区卫监所所长
  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区食品安全办),雷建雄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目标
  1、证照齐全
  所有单位100%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100%取得健康证; 100%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无超范围经营行为;100%索票索证(含每批次的检测报告)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婴幼儿食品、休闲食品、冷冻食品乳制品、调味食品、肉及肉制品、蔬菜、豆制品、水产品、蛋、饮料、熟食类产品、饮用水、果冻、湿米粉、湿面条、酒类产品、酱腌菜及武陵区的特色食品等高风险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
  重点问题:是否有QS标志及真实性;是否有过期或变质产品;是否有假冒伪劣产品;被消费者投诉较多的产品;有无“三无”产品;有无“3C”标志产品;有无索票索证行为等。
  四、参与部门及人员
  1、区食安办 3人
  2、工商武陵分局 5人
  3、区卫生监督所 5人
  4、市质监局一分局 5人
  五、工作要求
  各职能部门按照区食安办九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协调配合,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国务院第503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将查处请况和处罚结果上报区人民政府。

200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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